去换衣服。”
夜煜城耐心很好,拿过来电脑继续处理工作。
十分钟后。
“我的衣服不见了。”
认真看着文件的夜煜城抬起眸,看着一脸无奈,咬着嘴唇的白子月,偏头:“然后呢?”
白子月的耳尖瞬间红了,低下头盯着脚尖,因为窘迫,白嫩的脚趾蜷着,柔软的地毯在她脚底下被蹂躏了。
“准备早餐。”夜煜城低头继续工作,手指在键盘上顿了一下:“别打扰我。”
白子月默默的转身走向了半敞开式的厨房,打开冰箱松了口气,至少冰箱里食材还是很全的。
面包片,沙拉,牛奶和黄油,还有她喜欢的草莓苹果酱。
可可豆,咖啡壶,她犹豫了一下又磨了两杯咖啡。
大厅里,夜煜城眼角的余光一直都在白子月的身上,不得不说,一个女人穿着睡衣在厨房里忙碌的景象很养眼,当然,最重要的是这个女人是白子月。
“放方糖吗?”白子月回头,稍微楞了一下。
她不敢相信自己刚才看到的,因为在夜煜城的眼里竟然看到了一些很温柔的情愫。
眨了眨眼,再看夜煜城,他已经低头工作了,声音平淡极了:“一颗。”
白子月用镊子夹起来一颗方糖放在咖啡杯了,忍不住在心里嘲笑自己,夜煜城眼里会有温柔的情愫?简直就是天方夜谭。
在泉城,你可以不知道这个城市的市长是谁,但一定不会不知道夜煜城,因为他的传言太多了。
多金,最有钱的金龟婿。
冷酷,在生意面前,从来没有人情可言,任何人与他做生意都要防备着被啃的骨头渣子都剩不下的。
最最重要的,也是最最让万千少女伤碎了玻璃心的一条,这个男人是上帝的杰作,也是上帝败笔,因为夜煜城根本就不能亲近女色。
所以,背地里许多女人都要叫一声他:御弟哥哥。那意思就是唐三藏一样的人物。
端着自己精心准备的早点送去餐厅,白子月来到客厅站在旁边:“夜、夜少,早餐好了。”
很不自然,有点儿结巴了。
夜煜城抬眸扫了一眼白子月,起身去了洗漱室洗手,走出来的时候径自去了餐厅,看着颠颠跟上来的白子月还站在旁边,眉心微蹙:“我不需要佣人。”
白子月卡壳,很快反应过来,挪着小步坐在对面。
人家协议上是需要个女盆友,当然不是佣人了。
夜煜城吃相很优雅,单就这个吃相都很迷人的,白子月心里都为夜煜城叹了口气,这样的男人,呵呵了。
“好吃吗?”白子月没话找话的问了句。
夜煜城抬头打量着白子月,端起咖啡:“车在外面,随时可以去医院,晚上回来做饭。”
白子月内心激动的像是钻进去一只小兔子似的,为了掩饰这份情绪立刻低下头,轻声细语:“嗯,我知道了,谢谢你,夜少。”
“叫我煜城,煜或者城都可以。”夜煜城起身,离开了餐厅。
白子月抹了一把汗,偏着头试探的自言自语:“煜城。”声音很小,立刻闭嘴,又试探的叫了一声:“煜?城?”
真是别扭!还不如御弟哥哥顺口呢。